简单说明: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规范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,
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要求、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。
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,《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》(HCRJ 038-1998)废止。
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。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。
本标准起草单位: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(废气净化委员会)、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
环境保护分院。
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 12 月 3 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08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。
http://www.fqzl.com/Upload/200942216331897.pdf
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技术标准
2010-07-09 19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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